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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检·党建引领】盖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时间:2025-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26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盖州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晓云同志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及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分别谈了心得体会及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高瞻远瞩、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院上下要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工作贯彻落实。

    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的重大意义。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至每一名干警,并抓好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院上下要迅速行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找准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盖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检察之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抓实“三个管理”,通过落实“三个善于”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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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检·党建引领】盖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2025-01-26

    1月26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盖州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晓云同志主持。


    会上,院党组成员及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分别谈了心得体会及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高瞻远瞩、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院上下要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工作贯彻落实。

    一是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的重大意义。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至每一名干警,并抓好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院上下要迅速行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找准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盖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立足检察职能,高质效开展好各项检察工作。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检察之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抓实“三个管理”,通过落实“三个善于”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检治检,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