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王某某、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三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审查大会。会议邀请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相关领导同志及部分盖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并组成五人评议小组对本次会议审查的案件进行评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简要案情及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意见。会后,由盖州市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同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五人评议小组,对公开审查的三起案件的案件事实、处理结果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封闭式评议。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小组一致同意对三起案件的不起诉处理决定,对我院的这一做法表示高度认同。
本次公开审查会坚持公开化、透明化,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工作新理念,有效地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2018年12月3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王某某、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三起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审查大会。会议邀请了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盖州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相关领导同志及部分盖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并组成五人评议小组对本次会议审查的案件进行评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简要案情及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侦查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意见。会后,由盖州市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同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五人评议小组,对公开审查的三起案件的案件事实、处理结果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封闭式评议。经过认真讨论,评议小组一致同意对三起案件的不起诉处理决定,对我院的这一做法表示高度认同。
本次公开审查会坚持公开化、透明化,体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工作新理念,有效地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