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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院两篇作品在2019年第二季度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奖
    时间:2019-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盖州市院按照上级院《关于2019年度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优秀新闻作品(季度)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以我院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作品为主,认真组织筛选稿件,积极按照要求申报,共有两篇作品在第二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奖。

    此次评选共设置消息、通讯与深度报道、案例、图文解说、音视频、微视频、系列报道主题等类别,我院刘萍、纪红、李恩远、李会林、张媛媛撰写并发表于该院微信公众号的《我与祖国共成长》1-5荣获系列报道主题类二等奖,纪红撰写并发表于院微信公众号的《检察姐姐对你说---聚众斗殴的罪与罚》荣获图文解说类三等奖。

    一直以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盖检网阵,及时、有效发布我院检察动态信息。今年截至目前,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50篇,1篇被检察日报刊登,6篇被省院微信公众号转发,31篇被市院微信公众号转载,3篇被辽宁法制报刊登、7篇被辽宁长安网采纳,1篇被营口日报转发,13篇被营口日报盖州版刊登。辽检视窗对《检察先锋》盖州检察院马晓艺事迹进行了播出,营口电视台、盖州电视台分别对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为敬老院老人送温暖、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请“外脑”为行政检察支招、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信息进行了播出。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抓住检察工作亮点,注重提高稿件质量,加大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检察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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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院两篇作品在2019年第二季度辽宁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奖

      2024-12-09

    盖州市院按照上级院《关于2019年度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优秀新闻作品(季度)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以我院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作品为主,认真组织筛选稿件,积极按照要求申报,共有两篇作品在第二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奖。

    此次评选共设置消息、通讯与深度报道、案例、图文解说、音视频、微视频、系列报道主题等类别,我院刘萍、纪红、李恩远、李会林、张媛媛撰写并发表于该院微信公众号的《我与祖国共成长》1-5荣获系列报道主题类二等奖,纪红撰写并发表于院微信公众号的《检察姐姐对你说---聚众斗殴的罪与罚》荣获图文解说类三等奖。

    一直以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盖检网阵,及时、有效发布我院检察动态信息。今年截至目前,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信息50篇,1篇被检察日报刊登,6篇被省院微信公众号转发,31篇被市院微信公众号转载,3篇被辽宁法制报刊登、7篇被辽宁长安网采纳,1篇被营口日报转发,13篇被营口日报盖州版刊登。辽检视窗对《检察先锋》盖州检察院马晓艺事迹进行了播出,营口电视台、盖州电视台分别对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为敬老院老人送温暖、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请“外脑”为行政检察支招、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信息进行了播出。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抓住检察工作亮点,注重提高稿件质量,加大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检察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