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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徐某某、赵某某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时间:2019-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办理刘某某盗窃案件中,发现徐某某、赵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018年8月2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盖州市盗窃车辆后,未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市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徐某某、赵某某。徐某某、赵某某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办案人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刚性,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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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徐某某、赵某某涉嫌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2024-07-17

    近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在办理刘某某盗窃案件中,发现徐某某、赵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018年8月2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盖州市盗窃车辆后,未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市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徐某某、赵某某。徐某某、赵某某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办案人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刚性,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