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有礼”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为全面理解领会“营口有礼”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发掘“营口有礼”对促进规范司法办案的法律价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用好“礼”、履好职的引领作用。10月12日,由营口市委宣传部、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研究”理论研讨会在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会上通报了营口检察机关开展“营口有礼法律价值研究”理论研讨工作情况,进行了优秀论文交流和点评,并为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了颁奖。我院王超同志创作的《从“礼”“法”传承视角,浅析“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一文荣获一等奖,刘晓全同志创作的《践行“营口有礼”,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一文荣获三等奖,张鲁同志的《努力为促进营口社会文明进步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和蒋涛、张世博同志的《中国古代礼的法律化探讨暨“营口有礼”检察工作思考延伸》荣获优秀奖,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检察理论研究的支撑。“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研究为我们司法实践中落实“营口有礼”拓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抓手。我院全体干警要认真汲取“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研究的优秀成果,增强践行“营口有礼”的自觉性,为盖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检察智慧。
“营口有礼”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为全面理解领会“营口有礼”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发掘“营口有礼”对促进规范司法办案的法律价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用好“礼”、履好职的引领作用。10月12日,由营口市委宣传部、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研究”理论研讨会在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会上通报了营口检察机关开展“营口有礼法律价值研究”理论研讨工作情况,进行了优秀论文交流和点评,并为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了颁奖。我院王超同志创作的《从“礼”“法”传承视角,浅析“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一文荣获一等奖,刘晓全同志创作的《践行“营口有礼”,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一文荣获三等奖,张鲁同志的《努力为促进营口社会文明进步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和蒋涛、张世博同志的《中国古代礼的法律化探讨暨“营口有礼”检察工作思考延伸》荣获优秀奖,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荣获优秀组织奖。
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检察理论研究的支撑。“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研究为我们司法实践中落实“营口有礼”拓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抓手。我院全体干警要认真汲取“营口有礼”的法律价值研究的优秀成果,增强践行“营口有礼”的自觉性,为盖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