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营口市人大相关领导先后对盖州市看守所及盖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工作进行巡回检察和走访调研,实地查看了盖州市检察院驻盖州市看守所检察室、律师会见室等重点场所,详细了解驻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驻所检察室工作给与充分认可并提出了相关可行性建议。盖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及走访调研,推动刑事执行工作高质效履职、呈现新气象、有了新作为。
一、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对监管场所防火、饮食、医疗等相关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其中,监督看守所配齐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防患未然,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消防制度板等相关配套设施。定期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收缴自制耳勺、长绳、棉衣扣子、塑料带、拉链等违禁物品,排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监管活动工作。看守所启动单独监室作为已决罪犯监室和留所服刑监室,确保已决犯、未决犯和留所服刑犯分管分押。针对收押入所健康检查体表是否有外伤、纹身,督促看守所更新相关管理系统,为新入所人员拍照固定,并做好登记。
三、规范刑罚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对收押、暂予监外执行等各类刑罚执行环节细化操作规范。督促看守所定期组织干警开展管教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督促对驻所检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当前,收押、交付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开展规范,监管到位。
盖州市检察院以省院巡回检察和营口市人大调研为契机,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高质效履职,效果显著,其中“开展的监管场所及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检察”、“护航重要节点平安稳定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法治网、长安网等媒体转发。
2024年第三季度,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营口市人大相关领导先后对盖州市看守所及盖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工作进行巡回检察和走访调研,实地查看了盖州市检察院驻盖州市看守所检察室、律师会见室等重点场所,详细了解驻所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对驻所检察室工作给与充分认可并提出了相关可行性建议。盖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巡回检察及走访调研,推动刑事执行工作高质效履职、呈现新气象、有了新作为。
一、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对监管场所防火、饮食、医疗等相关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其中,监督看守所配齐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防患未然,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消防制度板等相关配套设施。定期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收缴自制耳勺、长绳、棉衣扣子、塑料带、拉链等违禁物品,排除安全隐患。
二、做好监管活动工作。看守所启动单独监室作为已决罪犯监室和留所服刑监室,确保已决犯、未决犯和留所服刑犯分管分押。针对收押入所健康检查体表是否有外伤、纹身,督促看守所更新相关管理系统,为新入所人员拍照固定,并做好登记。
三、规范刑罚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对收押、暂予监外执行等各类刑罚执行环节细化操作规范。督促看守所定期组织干警开展管教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督促对驻所检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当前,收押、交付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开展规范,监管到位。
盖州市检察院以省院巡回检察和营口市人大调研为契机,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高质效履职,效果显著,其中“开展的监管场所及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检察”、“护航重要节点平安稳定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法治网、长安网等媒体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