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盖检2024·高质效履职回顾】刑事检察|依法高质效履职 守护美好生活
    时间:2025-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征程万里阔,奋进正当时。回顾2024年,盖州市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4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始终坚持做好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准确适用逮捕法定条件,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有力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为大局服务: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责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0人、提起公诉538人。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32人,依法惩处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104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办理了一系列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提前介入阶段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建议监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2人,均已提起公诉。与盖州市监委会签《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排查涉案空壳公司15家,与盖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对接,涉及公司已全部进入清理程序。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50人、不起诉5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充分发挥“同心圆”同堂研讨制度作用,制定了《关于醉酒危险驾驶快速办理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机制,办理了一系列危险驾驶、滥伐林木案件。


    为人民司法:“小案精办”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办理一起因琐事互殴造成轻伤害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本案系偶发矛盾引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前科劣迹且家庭贫困,在我院审查逮捕期间,其有赔偿意愿,但因与李某某要求赔偿数额相差甚远,检察官耐心向王某某释法说理并引导其将赔偿保证金存入营口市某公证处指定账户。在我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王某某多方筹集钱款积极赔偿李某某并取得李某某谅解。我院在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处理前,充分听取被害人李某某的意见,李某某表示案发当时本人非常冲动,通过这次事件也充分吸取教训,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明确表示原谅王某某的行为,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件虽小,大有可为。办理案件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官围绕本案的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秉持着“情同比心,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保证金提存等工作,使得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法治担当:依法立案监督切实保障民生

    在办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姐姐赵某甲联系到其他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具的证实材料将对案件的定性产生实质影响,且其提供的证实材料存在疑点,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该证据的真伪性不仅涉及寻衅滋事案中赵某某的犯罪事实认定,同时还涉及赵某甲是否涉嫌妨害司法犯罪。针对该起干扰办案的线索,检察官主动发挥引领侦查示范作用,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引导公安机关针对赵某甲补充提供证实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展开进一步核查。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最终发现赵某甲提供的证实材料系伪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致使办案单位将相关虚假证据向检察机关补充移送审查,妨害了司法秩序,涉嫌妨害作证罪。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对赵某甲立案侦查,最终盖州市人民法院对赵某甲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护民生,守望平安。刑事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展现专业和担当,系统把握发案特点及规律并进行分析研判,能动司法主动出击,及时有效消除了影响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知责于心、担责于身,把老百姓的事看成天大的事,践行了为法治担当的理念。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盖检2024·高质效履职回顾】刑事检察|依法高质效履职 守护美好生活

      2025-04-16

    征程万里阔,奋进正当时。回顾2024年,盖州市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4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始终坚持做好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准确适用逮捕法定条件,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有力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为大局服务: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责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0人、提起公诉538人。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32人,依法惩处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104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高质量办理了一系列重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提前介入阶段深挖洗钱犯罪线索,建议监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2人,均已提起公诉。与盖州市监委会签《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排查涉案空壳公司15家,与盖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对接,涉及公司已全部进入清理程序。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50人、不起诉5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充分发挥“同心圆”同堂研讨制度作用,制定了《关于醉酒危险驾驶快速办理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机制,办理了一系列危险驾驶、滥伐林木案件。


    为人民司法:“小案精办”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在办理一起因琐事互殴造成轻伤害案件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本案系偶发矛盾引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前科劣迹且家庭贫困,在我院审查逮捕期间,其有赔偿意愿,但因与李某某要求赔偿数额相差甚远,检察官耐心向王某某释法说理并引导其将赔偿保证金存入营口市某公证处指定账户。在我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王某某多方筹集钱款积极赔偿李某某并取得李某某谅解。我院在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处理前,充分听取被害人李某某的意见,李某某表示案发当时本人非常冲动,通过这次事件也充分吸取教训,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同时明确表示原谅王某某的行为,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件虽小,大有可为。办理案件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检察官围绕本案的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秉持着“情同比心,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积极开展认罪认罚、刑事和解、保证金提存等工作,使得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法治担当:依法立案监督切实保障民生

    在办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姐姐赵某甲联系到其他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具的证实材料将对案件的定性产生实质影响,且其提供的证实材料存在疑点,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该证据的真伪性不仅涉及寻衅滋事案中赵某某的犯罪事实认定,同时还涉及赵某甲是否涉嫌妨害司法犯罪。针对该起干扰办案的线索,检察官主动发挥引领侦查示范作用,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引导公安机关针对赵某甲补充提供证实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展开进一步核查。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最终发现赵某甲提供的证实材料系伪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致使办案单位将相关虚假证据向检察机关补充移送审查,妨害了司法秩序,涉嫌妨害作证罪。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对赵某甲立案侦查,最终盖州市人民法院对赵某甲以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护民生,守望平安。刑事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展现专业和担当,系统把握发案特点及规律并进行分析研判,能动司法主动出击,及时有效消除了影响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知责于心、担责于身,把老百姓的事看成天大的事,践行了为法治担当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