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作为渤海辽东湾的重要渔业区域,近年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护航辖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5月29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2025年第1次增殖放流活动。随着一尾尾活蹦乱跳的虾苗跃入海中,由非法捕捞案件被告人缴纳的渔业资源损害费购买的3200万尾对虾苗在此安家,标志着“司法惩治+生态修复+长效治理”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实践迈入新阶段。
从"个案修复"到"流域治理"。自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已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累计投放鱼苗、虾苗超3520万尾。生态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放鱼养水,司法护海。当最后一尾虾苗融入滚滚海洋,岸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红色标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场持续多年的司法护海行动,正以润物无声的方式,书写着新时代生态治理的法治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