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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检·检察履职】全国生态日│重拳惩治非法狩猎 精准普法守护生态——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筑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屏障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一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办理6起关联性非法狩猎案件,打掉一个集猎捕、收购于一体的犯罪链条,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场查获野生鸟类2万余只,涉案总价值高达900余万元。被查获的鸟类中,除大量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如本地常见的斑鸫、燕雀等)外,更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雀鹰、红胁绣眼。

    案件办理过程中,刑事检察部门对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迅速移送,通过内部协同机制实现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高效衔接。检察机关对主犯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提起公诉,其余人员以非法狩猎罪追责,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900余万元,最大限度挽回生态资源经济损失。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一系列案件的查处是在以最严密的法治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绿水青山。


    以案释法:这些身边的“野味”“宠物”碰不得!

    全国生态日不仅是对生态保护的呼吁,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结合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系列案件及辽东沿海地区实际,检察官提醒公众,以下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误区一:“常见鸟=普通动物?养几只当宠物没事?”

    法律真相:许多看似常见的鸟类,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或“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例如本案中查获的雀鹰(国家二级)、红胁绣眼(国家二级),以及辽东地区常见的斑鸫(俗名“窜儿鸡”)、燕雀等,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风险警示:私自猎捕、收购、饲养上述鸟类,无论出于食用、贩卖还是个人观赏目的,均涉嫌犯罪。



    误区二:“抓几只青蛙、麻雀、野兔不算啥?”

    法律真相:麻雀、青蛙(如黑斑蛙、金线蛙等)、野兔(草兔)、刺猬等,在绝大多数地区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其种群数量同样受法律保护。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风险警示:非法猎捕上述“三有”动物达到一定数量(通常20只以上),即构成非法狩猎罪。在非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如毒药、电击、网捕)或方法猎捕,同样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误区三:“捡几个鸟蛋、掏个鸟窝玩玩不犯法?”

    法律真相:鸟蛋、幼鸟、鸟巢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鸟蛋、幼鸟,其保护级别等同于成体。破坏鸟巢、捡拾鸟蛋的行为,尤其是针对珍稀鸟类,同样具有严重危害性。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

    风险警示:切勿因好奇或无知破坏鸟巢、捡拾鸟蛋,这种行为严重威胁种群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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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检·检察履职】全国生态日│重拳惩治非法狩猎 精准普法守护生态——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筑牢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屏障

      2025-08-15

    过去一年,盖州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办理6起关联性非法狩猎案件,打掉一个集猎捕、收购于一体的犯罪链条,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场查获野生鸟类2万余只,涉案总价值高达900余万元。被查获的鸟类中,除大量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如本地常见的斑鸫、燕雀等)外,更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雀鹰、红胁绣眼。

    案件办理过程中,刑事检察部门对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迅速移送,通过内部协同机制实现刑事与公益诉讼检察高效衔接。检察机关对主犯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提起公诉,其余人员以非法狩猎罪追责,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900余万元,最大限度挽回生态资源经济损失。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一系列案件的查处是在以最严密的法治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与绿水青山。


    以案释法:这些身边的“野味”“宠物”碰不得!

    全国生态日不仅是对生态保护的呼吁,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结合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系列案件及辽东沿海地区实际,检察官提醒公众,以下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

    误区一:“常见鸟=普通动物?养几只当宠物没事?”

    法律真相:许多看似常见的鸟类,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或“三有”保护动物名录。例如本案中查获的雀鹰(国家二级)、红胁绣眼(国家二级),以及辽东地区常见的斑鸫(俗名“窜儿鸡”)、燕雀等,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风险警示:私自猎捕、收购、饲养上述鸟类,无论出于食用、贩卖还是个人观赏目的,均涉嫌犯罪。



    误区二:“抓几只青蛙、麻雀、野兔不算啥?”

    法律真相:麻雀、青蛙(如黑斑蛙、金线蛙等)、野兔(草兔)、刺猬等,在绝大多数地区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其种群数量同样受法律保护。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风险警示:非法猎捕上述“三有”动物达到一定数量(通常20只以上),即构成非法狩猎罪。在非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如毒药、电击、网捕)或方法猎捕,同样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误区三:“捡几个鸟蛋、掏个鸟窝玩玩不犯法?”

    法律真相:鸟蛋、幼鸟、鸟巢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鸟蛋、幼鸟,其保护级别等同于成体。破坏鸟巢、捡拾鸟蛋的行为,尤其是针对珍稀鸟类,同样具有严重危害性。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

    风险警示:切勿因好奇或无知破坏鸟巢、捡拾鸟蛋,这种行为严重威胁种群繁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