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委部署,2025年8月14日,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和整改日常监督进行集中部署、提出明确要求。8月15日,营口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营口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仲光彤分别向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晓云、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杨晓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仲光彤在反馈时指出,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在服务大局、法律监督、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司法办案职责使命有差距,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短板,制度执行有所欠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谋划不足,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党风廉政建设仍需不断加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用力不够,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持续整改用力不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不足,履行营商环境职能责任有所欠缺,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帮扶企业不扎实。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仲光彤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四是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对整改负总责、负首责,真认账、真反思,改彻底、改到位;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要强化监督问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市委巡察办要同步向所在县(市)区日常监督部门反馈,增强市县协同的监督合力,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溯往补漏、坚持建章立制、坚持系统施治,以协同联动的合力促进落实,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杨晓云表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并将其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全院上下尤其是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严肃性和现实紧迫性,将其视为一次深刻的“政治体检”和提升我院整体工作的宝贵契机,坚决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检察工作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以严密的组织保障促整改。我们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重中之重抓紧抓实。会后,将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形成清晰的整改清单。针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具体可行、标本兼治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整改台账与通报,切实将“当下改”的举措与“长久立”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以长效的机制建设固整改。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在着力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制度性漏洞和管理性短板,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坚持整改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将巡察整改激发的内生动力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强大动能,把整改成效切实体现到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上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决不辜负巡察组和上级党组织的信任与重托。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意志、最务实的工作作风、最有力的推进措施,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奋力推动盖州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营口市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盖州市纪委监委驻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盖州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和党员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营口市委部署,2025年8月14日,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主要领导在听取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和整改日常监督进行集中部署、提出明确要求。8月15日,营口市委第五巡察组向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营口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仲光彤分别向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晓云、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杨晓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仲光彤在反馈时指出,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在服务大局、法律监督、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司法办案职责使命有差距,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短板,制度执行有所欠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谋划不足,宗旨意识树的不牢,党风廉政建设仍需不断加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用力不够,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落实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持续整改用力不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不足,履行营商环境职能责任有所欠缺,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帮扶企业不扎实。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仲光彤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四是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营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对整改负总责、负首责,真认账、真反思,改彻底、改到位;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要强化监督问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市委巡察办要同步向所在县(市)区日常监督部门反馈,增强市县协同的监督合力,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溯往补漏、坚持建章立制、坚持系统施治,以协同联动的合力促进落实,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杨晓云表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并将其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全院上下尤其是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严肃性和现实紧迫性,将其视为一次深刻的“政治体检”和提升我院整体工作的宝贵契机,坚决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检察工作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以严密的组织保障促整改。我们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重中之重抓紧抓实。会后,将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形成清晰的整改清单。针对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逐一研究制定具体可行、标本兼治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整改台账与通报,切实将“当下改”的举措与“长久立”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以长效的机制建设固整改。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施治,在着力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制度性漏洞和管理性短板,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坚持整改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将巡察整改激发的内生动力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强大动能,把整改成效切实体现到服务大局、强化监督、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上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决不辜负巡察组和上级党组织的信任与重托。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意志、最务实的工作作风、最有力的推进措施,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努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奋力推动盖州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营口市委第五巡察组有关成员、盖州市纪委监委驻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盖州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和党员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