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版)》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晓云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2026年首个工作日召开,释放出举全省之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强烈决心与明确信号。全院干警把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学深悟透,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检察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立足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振兴发展全局,事关广大群众福祉,是辽宁“十五五”时期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重要内容,是最重要、最现实、最紧迫的战略任务。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要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盖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检察履职护航盖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各项检察履职中,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盖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回应企业关切,全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涉企案件坚持法理情相统一,严格把控办案期限,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司法,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主动延伸检察职能,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全体干警要提升专业素养,把服务理念贯穿履职全过程,做到用心用情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服好务。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大会精神为指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检察举措落地见效,营造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